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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9   

莆田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6] 87


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7届毕业综合训练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届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完成时间拟截止到2017610日。

二、各学院应认真制定毕业综合训练工作计划,合理安排进度,于201693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并落实各环节工作。采用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http://172.16.227.248:81/管理的学院请直接在管理平台中提交工作计划,提交之前请与教务处联系,未采用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的学院请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三、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转型精神,加大毕业综合训练(设计)的改革力度,原则上要体现如下指导意见:

1、各学院的毕业综合训练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环节中完成的比例应不低于50%

2、各学院的选题应结合实际,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尽量减少理论研究类的综合训练选题数量。理、工、医药等专业的选题应结合生产实际和社会需求、综合科学研究或技术推广;文科、师范类、管理类等专业的选题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侧重调研报告、理论应用、生产实际或实证研究,应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鼓励结合校企合作单位生产实际、教师横向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共同选题。

3、各学院可采用符合学科特点的其他综合训练模式,达到毕业前综合训练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例如音乐的展演、美术的创作、新闻的短片制作以及医学类的毕业综合考试等。相关管理规定应以纸质的形式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四、各学院应定期对本届毕业综合训练工作进行检查,学校也将适时抽查,以保证2017届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顺利开展。

五、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将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总结以及过程材料等上传管理平台或汇编成册上交教务处。

六、需以电子版形式提交的综合训练工作计划与总结等材料请发送至邮箱849865635@qq.com

教务处

20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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