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6] 110号
关于征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材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莆田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修订)》(莆院教〔2014〕19号)文件,认真组织本次教材征订工作,在坚持适用性原则、选优原则、统一原则的基础上,选择与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材。现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订范围: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校所有课程教材。
二、教材选用
1.按照《莆田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修订)》(莆院教〔2014〕19号)文件》要求执行,由课程开课单位负责教材的选用。
2.根据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要求,凡是开设与139种工程重点教材(目前已出版35种,详见附件3)相应课程的,都应将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
3.课程相关的习题集(册)、练习辅导(指导)书等书籍不能统一征订,如有需要,可让学生自行自愿购买。
4.分多个学期上的同一门课程教材要注意不能重复征订。
5.自编教材选用须填写“莆田学院教师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附件1),没有审批的自编教材不能使用。
6.教材有关信息可参考《2017年春季教材目录》电子版(已传给各学院部教学秘书)。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教材征订表(见附件2)中的开课单位、年级专业、课程名称、征订数量四个字段必须从正方系统中导出生成,步骤如下: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选择学年学期、学院→点击下达任务输出。征订表填写要求见征订表下方的说明。
2.由学校统一征订教师教学用书的,其数量不得超过征订总量(学生用书加教师用书)的2%。
3.讲义、实验指导书等请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编印。
4.第13周周五(12月2日)之前提交教材征订表电子版。待审核无误后,再提交一份教研室(系)负责人、二级学院(部)领导签字的书面材料至教务教材科。
附件1:莆田学院教师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表
附件3:附件3:35种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书号信息表
附件4: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学 教材 征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