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莆田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 设为主页
  • |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教学教务 >> 正文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新开课、开新课教师

发布时间:2016-05-26   

莆田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文件

莆院土木教[2016]21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新开课、开新课教师

试讲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学期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工作的通知教务[2016]40 要求,请我院各系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第学期开新课、新开课教师的试讲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新开课、开新课是指教师首次独立承担本人未曾讲授过的课程,教授可不试讲

2.各系根据本系所管辖的课程组织老师开展新开课、开新课工作。

3.各系填写教务[2016]40中的附件报学院教学办。

4.各系应按照教务处的要求附上试讲照片若干

主题词:教学 新开课 开新课 试讲

抄送:教务处

土木工程学院         2016526日印发

上一条:莆田学院关于印发课程重新修读规定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