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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关于2016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6年08月29日

各单位:

按照《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普通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通知》(闽教评中心〔2016〕21号)通知要求,现组织采集2015-2016学年/2015年度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具体安排如下:

一、填报时间

1、填报时间:2016年9月5日-10月7日

2、审核时间:2016年10月8日-10月14日。

3、整改提交:2016年10月15日-10月20日。

二、数据采集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已升级为V3.0版本(http://ndp.heec.edu.cn/),表格有较大变动,请参与数据采集的各单位负责人根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认真了解数据填报操作指南和数据表格内涵,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二)本年度数据采集统计时间

自然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学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时点:2016年9月30日。

(三)填报进需注意以下基础数据的录入顺序:

步骤1 负责单位:校办公室

填报1-3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步骤2:负责单位:教务处

填报1-5-1 专业基本情况

步骤3:负责单位:教务处

填报1-5-2 专业大类情况表

步骤4:负责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

填报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1-6-2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1-7本科生基本情况1-8 实验场所(科研基地)

步骤5:各部门

相关部门须在9月15日前将上述步骤完成,以便其他表格填报。

三、确定数据填报责任人

为更好地完成采集工作,请各责任部门及二级学院指定一名责任人负责采集工作,于2016年9月1日前将责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络方式发到评估办邮箱zsl@ptu.edu.cn(联系人:郑舒琳;联系电话:2611308),并请责任人加入莆田学院审核评估QQ群:272505241

审核评估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报告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成立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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