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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知识问答
2016年04月06日

1. 什么是审核评估?

答:审核评估是“五位一体”评估制度中院校评估的一种模式。《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中对审核评估进行详细阐述,概括地讲,它是依据被评估对象自身设定的人才培养目标来评价被评估对象人才培养目标与效果的实现情况。

审评评估不同于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合格评估属于认证模式评估,达到标准就通过。水平评估属于选优模式评估,主要是看被评估对象处于什么水平,重点是选“优”。审核评估主要看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自身设定的目标,国家不设统一评估标准,是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审核结论不分等级,形成写实性审核报告。审核评估的目的是引导学校建立自律机制,强化自我改进,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2.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一个坚持,二个突出,三个强化)

答:“一个坚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二个突出”: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

“三个强化”: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审核评估的原则是什么?(五性原则)

一是主体性原则,强调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测、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

二是目标性原则,强调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

三是多元性原则,强调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鼓励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合理确定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质量标准,形成办学特色。这一原则体现了国家对高等教育分类指导、分类评价的思想。

四是发展性原则,强调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

五是实证性原则,强调依据事实作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4.审核评估的重点是什么?(四个度)

审核评估涵盖了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过程的四个环节,要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重点是对学校教学工作“四个度”进审核。一是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二是教师和教学资源的保障度,三是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四是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5.“审核评估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审核评估范围”是围绕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所设计的审核内容,由审核项目、审核要素、审核要点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为审核项目,共有“6+1”项内容,分别是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和质量保障,另加了一个自选特色项目。第二个层次为审核要素,把六个审核项目划分为24个要素。第三个层次为审核要点,把审核要素的核心内容体现在64个审核要点上。

6. 审核评估专家组现场考察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l 专家组构成:人数约为23人,由熟悉教学、管理和评估工作的教育专家以及行业、企业和社会用人部门的有关专家组成,其中外省(区、市)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

l 专家组进校工作时间:5天。

l 专家组现场考察程序:

1)专家组预备会(在第1天晚上):由专家组组长主持召开,主要任务是交流审读意见、确定工作模式、确定考察计划等。

2)评估见面会(在第2天上午):由专家组组长主持召开,时长不超过45分钟。参会对象为:专家组全体成员,学校领导、二级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评建机构相关人员;不建议邀请学校主管部门领导出席。

3)集体考察。在评估见面会后进行。考察对象和内容应具备代表性,时间控制在2个小时以内。

4)专家个人考察。在集体考察后进行,主要有以下方式:

² 实地走访:走访学校所有二级学院(部)、校内外教学场所、实践基地等。

² 深度访谈:学校领导、部门与二级学院(部)领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专兼职教师或学生代表等;每位专家至少深度访谈6人。

² 小型座谈:领导、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等。

² 听课看课:每位专家至少完成听课看课2门。

² 查阅材料:材料主要包括3个部分:教学档案、支撑材料和专家评估案头材料。其中:教学档案是指课程教学、专业建设、第二课堂、实训实习、教学督导、试卷及试卷分析、毕业论文及成绩汇总以及自我评估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审核评估不要求学校对教学档案做特定整理,学校应保持其原始性,并存放于管理制度规定的地方,切忌突击整理,严禁弄虚作假。审核评估原则上只调阅最近1年的试卷及试卷分析、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档案。如确有需要审核近2-3年的教学档案,由专家到相关部门/教学单位现场查阅。

² 每位专家至少调阅2个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2门课程的试卷和试卷分析报告。

5)专家组内部会议(一般在晚上):由专家组组长主持召开,主要任务是充分交流意见、获取全面信息、调整考察计划等。

6)专家意见反馈会(一般在第5天):由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负责人主持召开。参会对象为:专家组全体成员,主管部门领导,学校领导、二级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评建机构全体人员、各级各类师生代表等。

7)专家填写相关表单。离校前每位专家应提交“听课看课总体情况记录表”、“试卷情况总体评价表”、“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总体评价表”、“专家考察记录表”4份表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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