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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月暨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9-02-26 21:41  

 

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月暨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切实做好学校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今年3月份作为我校“安全教育月暨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以下简称安全教育月), 部署开展“拥抱法治新时代、踏上平安新征程”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黄志源任组长,保卫处处长徐玉锋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部(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安全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系列重要决策部署,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前、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出台完善安全措施,努力提高师生安全素养和逃生避险能力,消除安全隐患,推进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为推进学校改革转型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

三、活动时间

3月1日-3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逐级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实化措施要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扎实抓好安全教育。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采取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安全论坛和观看视频录像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综治平安宣传、普法教育活动,突出法制教育重点,加强法制观念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国防安全、网络安全、禁毒、反邪教、防诈骗、防传销、防艾、防范黄赌毒等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以“防地震、防火灾、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抢劫、防绑架、防溺水、防拥挤、防触电、防性侵害”为主要内容的“十防”教育;认真组织防暴恐、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等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逃生疏散预案。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围绕学校大型活动、治安、消防、食品、诈骗、网络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分级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解决清单,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全员参与、分类治理、自查自改、动态监控、闭环管理、挂牌督办等长效机制,做到隐患整改预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落实”;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所属设施和人员进行一次仔细的排查,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要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做到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 “安全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结合单位实际,制订详细的“安全教育月”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安全教育月”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抓住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专题教育,围绕“十防”主题教育,创新形式,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教育氛围。要突出重点,对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部位进行仔细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要对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就业困难、恋爱遇到困惑等重点人员摸清底数,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准确掌握学生思想脉搏,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多方位多渠道地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有针对性地做好转化工作。

(三)注重过程,做好总结。各单位在“安全教育月”活动中,要讲究形式,营造氛围,注重实效,增强安全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报道宣传。在“安全教育月”活动结束后,请4月1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至保卫处(秀如楼201室政保科)。各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情况,将作为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报送材料:1、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简要总结。 2、活动过程材料(以图片形式报送,格式见附件,应对图片内容作出说明)。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35661075@qq.com

            莆田学院保卫处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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