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栏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教育引导师生的重要舆论阵地,是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为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美化校园环境,进一步规范我校宣传栏的管理和使用,使其成为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人文景观的亮点,现校团委学生会宣传部携手校内各组织共同遵守以下守则:
1、宣传栏不作为商业用途,严禁个人、班级、社团、组织等在宣传栏张贴商业广告;粘贴的海报内容应积极向上、健康有益。
2、各组织的海报在张贴宣传期间内任何其他组织不得覆盖其未过期的海报,应将其贴在另外空白处或清除原有已过期的海报再粘贴。请自行协调解决或联系;
3、各组织的海报、通告等要统一写清日期及保留期限(保留至几号),否则被覆盖或撕毁,责任自行承担。同时,粘贴海报的组织在粘贴前注意要清除的海报的日期。海报宣传时间最长一周。活动结束后,此次活动的宣传海报为过期的海报,要求本组织自行清理;
4、莆田学院学生会宣传部每个月(月底)将对宣传栏进行清空,未到期的海报将重新粘贴;
5、各组织若对宣传栏现行条例有异议或意见,请至校学生会办公室(中印楼101)反馈,校宣传部将充分考虑所提建议。
6、以上条例自海报粘贴之日起生效。
校团委学生会宣传部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