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各位代表:
经研究,我校第二届三次教代会暨工代会拟于4月底召开。为进一步推进提案工作,确保提案质量,充分发挥提案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人确定
两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联合签名提出提案,其中1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每个基层工会至少应提交三个提案。
二、内容要求
1.选题要准。提案应选择与学校发展及师生利益密切相关,题目大小适中,既促进学校工作,又要考虑显示能解决的问题选题。既要研究一些关系当前发展的现实问题,又要选择一些探索性、开拓性强的领域,提出一些具有战略性、创造性的意见建议。超出学校管理权限范围及教代会规定职权之外的问题不宜作为提案提出。已提出且已经反馈办理的提案也不宜重提。
2.方式要实。要坚持提案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从自身比较熟悉、有专长的领域着手,倾听师生声音,多作调查研究,并与提案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为下一步提案办理打下基础。
3.内容要精。要按照“三有”(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三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基本要求撰写提案。提案标题应准确反映提案内容,做到案由与内容相统一。提案内容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精炼准确。要坚持“一事一案”,切忌一案多事、主题不明。
三、格式规范
1.提案应在提案表上书写,允许另附页补充。
2.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内容: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提案人须在提案表上亲自签名。
四、提交时间
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切实提高提案质量,于4月20日前,将提案收齐汇总,经所在工会主席审阅后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提案一式三份,学术交流中心912室,联系人李元莆,联系电话:13850282009,电子版发至ptxygh@126.com)。
附件:提案表
莆田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