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推动“1+X”专项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在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开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现通知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监督
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要求,改进监督方法,健全监督机制,着力发现和查纠问题。要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节礼、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易发多发问题,警惕“一桌餐”“伪民俗”“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做到紧盯不放、露头就打,严防“节日病”。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
各二级单位、附属单位要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要将通知要求和节日纪律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员工,做到全覆盖、全知晓、无盲区。要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提高甄别、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形成严纠“四风”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挺纪在前,严肃责任追究
校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适时对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情况开展抽查。对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要严肃问责追责,做到零容忍、严惩戒,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深处着眼、向细处落实、向长效持续,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10月11日前,各二级单位、附属单位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自查自纠、专项督查情况,特别是发现的问题线索,报校纪委办。
校纪委办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