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图书馆借书证的发放,使用与回收规定
一、本校正式教职工及学生读者使用校园一卡通作为借书证到馆借阅图书。教职工证号为校人事处提供的工号,学生证号为学号。
二、校园卡如有遗失,请至一卡通中心办理挂失手续后,到图书馆读者服务部进行挂失(或登录图书馆主页点击“我的图书馆”进行挂失),校园卡补办完成后,再到图书馆解除挂失。
三、离退休职工如有人事编号,可使用校园一卡通作为借书证;若无人事编号,则使用图书馆办理的借书证。
四、 校职工调离学校、出国进修或离退休,学生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馆资料,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将给予停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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