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理使用电子资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6丨作者:丨阅读次数:

为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莆田学院的声誉,保障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使图书馆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学与科研,现对电子资源的合理使用声明如下:

1、不得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2、不得进行连续、集中、系统、批量地进行下载全文等操作。

3、校内任何个人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进行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除校园网VPN外,校内单位若由于特殊需要需设置代理服务器,一定要事先得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允许,并且保证不允许校外IP通过该代理服务器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4、禁止利用电子资源进行非法牟利。

图书馆对违规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法律上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因各电子资源提供商对“滥用”、“恶意下载”、“过量下载”等非正常下载的界定并不一致,图书馆无法制订统一标准。一般数据库商认为,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滥用;下载频率大幅高于人工手动下载速度,或有规律连续批量下载、多线程同时下载都容易被判定为过量或恶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