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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2016〕8号 关于开展图书清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5丨作者:暂无丨阅读次数:

本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莆院资[2016]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图书清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清理工作对象和内容

(一)工作对象:本校各二级单位

(二)工作内容

1、清查核对本单位所有的图书,对有账无物的进行清查和有物无账的进行清查登记。

2、清查时,要核对本单位的图书有没有财产号,条形码和书标是否粘贴完好、规范。

3、清查时,如果是通过科研经费购买的图书,要明确图书的使用人或者保管人。

4.本文件中的图书含过刊合订本。

二、清查清理工作办法

1、有账无物的图书要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

2、有物无账的图书要办理资产增加手续,数量较多的,如未入账的捐赠品等需附上清单(组织人员清查清点)。

3、图书条形码和书标掉落的要重新打印粘贴。

4、图书破损不能用的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三、清查清理工作的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要求

1、单位领导务必要重视本次图书清查清理工作,要督促本单位二级资产管理员(或图书资料管理员)牵头负责,组织有关人员配合,对本单位所有图书进行清查清理。

2、各单位登录莆田学院资产设备处网页下载本单位固定资产(图书)账目,打印出固定资产账目(图书)清单进行对照自查。如果需要查询具体的图书目录,可登录图书馆主页(或文档一体化)下载本单位的图书馆藏清单进行对照自查。建议两者结合起来进行清查。

3. 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填制莆田学院固定资产(图书)清查有账无物登记表、莆田学院固定资产(图书)清查有物无账登记表(详见附表1、附表2),并撰写图书清查工作总结报告,经单位负责人、二级资产管理员签字盖章后报送图书馆办公室。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2016年4月29日之前把有关清查表格及图书清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图书馆办公室。

附件:

1、莆田学院各二级学院资料室财产清单

2、莆田学院固定资产(图书)清查有账无物登记表

3、莆田学院固定资产(图书)清查有物无账登记表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