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申报2023-2024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作者:莆田学院 时间:2023-06-12 点击数:
本校各单位:
现将《莆田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莆田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莆市科〔2023〕48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组织老师申报。
一、选任对象
1.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是与企业、基层开展技术需求对接并达成明确合作意向的科技人员。市级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关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经验。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2022年省级科技特派员、未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2022年市级科技特派员、服务本单位的科技人员,不作为2023-2024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
二、选任流程
1.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莆田市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https://ktp.ptxczx.cn),进入“申报之窗、科特派申报”版块,注册并提交佐证材料。服务多个县区的,需在系统中“其他服务地区”写明。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时间:6月7日-6月30日。
2.各县(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审查,内容包括:“莆田市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填写完整性、选认对象资格条件(如职称、学历、相关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经验等材料)、三方协议等。形式审查时间:7月1日-9日。形式审查后,在线提交市科技局,并形成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推荐文件,于7月10日前报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备案。
3.经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筛选后,选认200名以上市级科技特派员。
三、其它事项
1.申报人须在系统中上传三方协议(见附件2)、职称(或学历)证书、相关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经验等佐证材料。服务相同产业多家企业、服务产业融合、服务范围广的科技人员,可与工作单位、县级科技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协议。
2.对申报人弄虚作假骗取经费补助的,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科研失信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市级科技特派员及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3.认定为市级科技特派员的科技人员,需接受服务单位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管理,在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及时打卡上传日常服务情况,并按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具体考核办法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作经费补助
各县(区、管委会)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选认对象,经认定为市级科技特派员的,可申请工作经费补助。申请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万元。已选认为当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并申请工作经费的,不再重复补助。
五、申报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组织与汇总工作,请科研秘书于6月26日把三方协议(附件2)报送科研处855室统一盖学校技术合同章,教师要在6月30日之前上系统填报完毕并提交给服务所在县区科技局审核。请科研秘书于7月4号汇总好各二级学院申报名单后,将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chx2019@163.com。联系人:郑建锋,电话:18959533150。
2、科技特派员三方协议科技特派员要本人签名,工作单位统一填“莆田学院××学院”,如“莆田学院管理学院”,所在区县:“城厢区”,联系人:“郑建锋”,联系电话:“18959533150”。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6月26日统一到科研处盖“莆田学院技术合同章”,服务对象盖印要科技特派员自行联系盖章,注意服务对象名称要与印章一致。
3、科技特派员全程实行网上审核,由服务对象所在县区科技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由市科技局审核。由于我校没有网上管理权限,看不到教师申报进度,教师本人要及时关注网上审核进度,出现被退回情况,请认真查看退回原因后重新提交审核。
5、拨付渠道选“工作单位”,经费拨至单位名称填“莆田学院”。
其他事项详见《莆田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莆田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
附件:
1.莆田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莆田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
2.莆田市科技特派员三方协议书
3.市级科技特派员推荐指标
4.莆田学院申报2023-2024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一览表
科研处
202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