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2026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闽科农函〔2025〕1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老师申报。
一、选任对象、条件和程序和工作经费
选认对象包括个人、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三类,选认服务期为两年。
1.个人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是与企业、基层开展技术需求对接并达成明确合作意向的科技人员,重点围绕农业领域及涉农二、三产业开展选认服务工作(支持省重点产业链特聘专家团试点县市可根据试点产业服务需求选认个人科技特派员)。
2.团队科技特派员。由个人科技特派员发起,围绕农业特色产业或乡村振兴相关产业链需求,跨专业、跨领域、区域组建开展技术服务或创业的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有3名个人科技特派员作为核心成员,选认服务期为两年。重点服务产业链上的规上企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或者发展势头良好、有发展潜力,具有示范带动影响力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等,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申请选认团队科技特派员,团队发起人及成员应对照“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推荐的县域重点产业链和省重点产业链特聘专家团试点县产业链”(附件1)清单组建团队;拟服务对象所属产业未列入上述清单,但属于县(区)域特色产业,结合县域发展实际需要,可以进行申报。
团队科技特派员的成员中至少有三名符合个人科技特派员选认条件,同时申报个人科技特派员,审核时优先选认为个人科技特派员。个人科技特派员可牵头发起不超过1个团队科技特派员,最多可参加不超过3个团队科技特派员。
3.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含援疆援藏援宁)的选认对象可申请工作经费,申请补助标准:2万元/人。工作经费补助既可选择按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报销,也可选择按50%实行年度包干(包干经费用于交通、通讯和生活津贴补助,其余费用按规定报销)。
二、选认程序和工作考核
1.技术服务与产业需求对接。
各高校、科研院所组织科技人员在平台上发布技术服务(成果)清单,并与企业和基层进行需求对接洽谈。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必须在平台进行技术需求对接,签订三方(双方)协议。
2.人员注册登记。
请选认对象登录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进行注册或更新职称、职务或学历等个人信息。为方便管理,工作单位请填写或更新为二级学院。
个人、团队(法人)选认对象须在微信公众号或云平台(电脑端)填报信息、上传与工作单位、服务对象签订的三方(双方)协议并提交给服务所在县区科技局审核。
个人、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注册登记时间:2025年2月18日—2025年3月15日。
3.县级初审推荐。
4.市级审核上报。
5.省级选认公布。
6.考核获正式选认的省级科技特派员须认真履职并接受期中和期满考核,考核内容分为履职情况、服务成效、服务满意度三个方面,期中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办法和要求在选认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
三、工作安排
2025年3月11日前,选认对象确定服务对象,完成平台技术需求对接,并提交三方(双方)协议电子文档给二级学院登记、审核和汇总。
2025年3月12日前,三方(双方)协议(一式三份、注意服务对象名称要与印章一致)本人签字、服务对象盖章后送达二级单位。
2025年3月13日前,二级学院把三方(双方)协议和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