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省教育规划办正在组织2024年度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常规课题结题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根据省文件《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常规课题2024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组织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原则上,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研究期限为2至5年。在研究期限内,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应申请参加结题,结题成果参照根据省教育规划办文件要求;未完成研究任务的,可暂不参加结题,自动延期(不需提交延期申请)。对超过最长期限5年的,省教育规划办视情撤销立项。请各单位梳理在研项目并按要求组织好结题工作。
(一)2019年至2022年批准立项的常规课题,如已完成研究任务,应申请参加本次结题。
(二)为妥善解决遗留问题,2018年及之前(含2018年)批准立项的常规课题,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
2019年及之前(含2019年)批准立项的常规课题,如未申请参加本次结题或本次结题未通过,将被撤销立项。
二、结题材料
(一)材料清单
1.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规划办盖章)。
2.课题申请评审书复印件(规划办盖章)。
3.开题报告表原件。
4.中期检查表原件。
5.结题鉴定表原件(鉴定专家签名、加盖公章)。
6.研究总报告原件(不少于8000字)。
7.成果公报原件(不少于3000字)。
8.课题研究成果复印件(如论文、专著、编著、教材、政策建议、咨询报告等)。在具有CN刊号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提供被“中国知网”“维普网”或“万方网”等收录的论文全文及检索页。
9.重要变更表原件(中期前有变更的提供)。
相关表格可从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下载(首页“省教育规划办”导航栏目—“资料下载”二级栏目)。
(二)有关要求
课题组按照省教育规划办结题成果要求,同时课题组应邀请至少2名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教师、教科研人员对成果进行初步鉴定(高校课题应邀请至少1名正高级职称专家),形成专家鉴定意见,填入《结题鉴定表》。
三、报送要求
6月20日前,请二级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结题材料(不超过150页,A4双面,装订成册)一份签字盖章后与纸质汇总表一同报送科研处855。同时将结题材料扫描的PDF文件与电子汇总表一同发送到邮箱:kycjhglk@163.com,邮件名为二级学院+省教育规划结题材料。
(结题材料命名格式,excel文件命名:立项批准号+姓名+结题汇总表,项目结题材料名称为:立项批准号+姓名+常规课题结题)
附件:
1. 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常规课题2024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2.结题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