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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23届新生及新进教师中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9-18 】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相关要求,将在2023级新生和当年度新进教师、实验员等中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2023级全体全日制新生和当年度新进教师、实验员等

二、实验室安全教育

利用高校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自学,由二级学院统一组织安排试。

1.在线自学、自测(20239月-10月)

用户进入学校“高校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网址:http://172.16.1.158/),或经由教务处网站主页的左下方公共服务区的“高校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进入。系统页面主要有三个模块:自学/自测/考试等,择需使用。

自学:可通过电脑进入系统选择学校题库进行自主学习;也可通过微信扫描关注“高校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公众号访问进行自主学习。

自测:学生平时学习时,可以进行自测。学生进入系统后,可在自测模块点击“进入自测”进行测试,结束后可查看自测成绩,并了解具体答题情况。注意:自测时不用登录。

2.在线考试(2023年1031日前)

(1)考试由二级学院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学院需进入“高校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制定实验室安全考试的安排(操作说明附后)。

(2)学生必须经过自学、自测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考题为100道,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40分钟。

40分钟的答题时间内,每名学生有2次考试机会,系统自动记录最高分作为最终考试成绩。

(3)系统用户名为学生的学号、教师工号,初始密码默认为123456,登陆后请核对个人相关信息(姓名、学号、工号等),进入“考试”,点击“进入考试”,进入答题页面即可参加该考试,系统将自动记录备案、评分;完成考试并提交后,可以查询成绩,系统会记录考试成绩。

(4)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的方为合格,考试合格的学生可自行打印合格证书,对没能通过考试的学生将要求重新考试,重考后还未能通过的,不得进入实验室参与实验活动。

三、其他说明

1.自学、自测、考试的具体组织由各二级单位自行安排,需使用学校公共机房考试的学院请提前联系相关单位申请并按程序审批使用。

2.由于系统同时间只支持500人在线考试,学院需提前做好考试安排表(附件2),表格发送25914691@qq.com考生人数上大于上限时,教务处会根据学院提交的先后顺序进行微调。

2.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确保新生按时完成自学、自测和学院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通过者才能进入实验室参与实验活动,学校将于考试结束后统计各学院考试情况并加以通报。

3.考生必须独立完成考试,如出现作弊、代考等考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考试成绩作零分计,不得进入实验室参与实验活动。

4.如遇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运行与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5080180186

    

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