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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6-30 】

莆院教〔202325

第一章

第一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事故的发生,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所带来的危害。为提高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升安全管理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实现对实验室风险的有效管控,确保实验室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操作、实训、陈列室等,以下简称“实验室”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因素。危险源辨识指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风险评价指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四条 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指导、监督全校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包括对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审定和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五条 教务、科研处、研究生处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实施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实验室进行类别和级别的划分与管理。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工程实训中心、科研平台、测试中心等(以下简称“各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工作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按照本办法要求对所属实验室开展自我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对不同风险级别的实验室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对高风险实验室的重点管理

第三章 分类管理

第七条 实验室分类主要依据实验室所属学科专业类别及实验室存在的危险源类别,结合我校学科门类和专业设置将全校实验室分为化学类、生物类、机械类、电子类、其他类五种形式。

(一)化学类实验室

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物理化学、生物化学等基础类化学实验室以及化学工程、生物工程、环境工程、食品工程、医学、药学等专业方向中较多涉及化学反应、化学试剂的专业类实验室。这类实验室的危险源分为两类,一类是易燃、易爆、有毒、易制毒化学药品可能带来的化学性危险源;另一类是高压、高温等特种设备以及设备设施缺陷或防护缺陷所带来的物理性危险源。

(二)生物类实验室

生物类实验室包括从事人类医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生物工程、生物医学等方面教学与科研的实验室。其危险源主要包括:1.病原微生物,包括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等;2.生物材料,包括转基因生物、实验动物、实验用传代细胞等;3.有毒有害易燃药品,包括强酸强碱类试剂、生物分子提取试剂、生物染料等;4.特种仪器设备,包括高压灭菌器、高速离心机、电热式烘箱、双蒸馏水器等。这些危险源的释放、扩散可能引起实验室内和外部环境空气、水、物体表面的污染或人体感染,即可对实验室人员、内外部环境造成危害。

(三)机械类实验室

机械类实验室包括从事机械设计制造、测控技术与仪器、土木工程、工艺美术雕刻等专业方向中较多涉及传动、带压等机械设备的实验室;这类实验室的主要危险源包括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具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削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具缠压等伤害。

(四)电子类实验室

电子类实验室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通工程、测控技术、机器人工程等专业方向中较多涉及的计算机、电路板等实验室,也包括各专业设立的机房,语音室;这类实验室主要危险源是带电导体上的电能,如人员触电、电路短路、焊接灼伤等。

(五)其他类实验室

其他类实验室主要包括社科类、艺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等相关专业的实验室或实训室,危险源主要是少量的用电设备可能带来的用电安全风险。

第四章 分级管理

第八条 根据不同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差异,实行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机制。实验室分级主要依据实验室存放或实验时所使用的试剂耗材、仪器设备、反应过程(检测过程)、废弃物等方面产生潜在风险的高低,将实验室安全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相应的安全风险程度分别为高度危险、较高危险、中度危险、一般危险。

(一)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化学药品库房、活体实验动物房、实验动物尸体暂存库房、废弃化学药品暂存库房;存在人间传染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转基因生物、放射性物品、高致病性生物材料废弃物的实验室,存在有毒及易燃易爆气体钢瓶、大型特种设备、单台功率超10Kw加热设备或单间实验室加热设备总功率超15Kw、压力等级大于20MPa的高压容器的实验室;使用高毒农药、剧毒药品的实验室;风险评价达到第十一级安全风险分值的实验室。

(二)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化学类、生物类实验室风险评价达到第十”二级安全风险分值的实验室;机械类、电子类、其他类实验室如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使用马弗炉等加热设备,使用机械加工类高速设备、全天候不断电设备和不间断电源、大型仪器设备、激光设备。

(三)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化学类、生物类实验室风险评价达到第十”三级安全风险分值的实验室;机械类、电子类、其他类实验室如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仪器仪表类设备、机电类设备、电子类设备、印刷机械类设备、常规医疗器械类设备、体育器械类设备、电动工具。

(四)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专业的计算机机房、语音室等实验室及无危险源的实训室。

第九条 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分级按照危险源就高原则。达到直接定级标准的,不纳入综合评分。

第十条 在实验室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各单位对每一间实验室全覆盖(包括实验准备室、仪器室、库房、实训室)进行安全风险定级,一、二、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由各单位根据分级管理办法结合实验室实际制定管理办法进行安全管理;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由各单位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全面履行各级实验室管理职能,重点对“一级”和“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进行监管。各单位“一级”和“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按照自身危险源特性认真做好安全管理控制措施和方案并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学校重点对化学类、生物类实验室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此两类除参照第四章第八条第一款直接定级外,还要参照“化学类风险评价表”(附件1)“生物类风险评价表”(附件2),通过量化评分、综合评价后进行就高定级。

第十 依据风险评价得分情况,对化学类、生物类实验室进行安全风险等级划分:

评分60的为一级风险实验室,危险源最多,风险最大;

30≤评分<60的为二级风险实验室,危险源中等,风险中等;

评分<30的为三级风险实验室,危险源较少,风险程度较低。

十三 实验场所(房间)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

(一)安全信息门牌上须标明危险级别注明实验室具体责任人、联系方式、主要危险源、保卫处电话(24h)、报警电话等信息

(二)根据危险源特性制定安全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送单位审核确认。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实验的相关资料须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三)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和准入制度,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通过统一的安全准入考试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实验室,还必须经所属实验室专业培训,通过专项考试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第十 根据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结果,确定其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和频次。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内容和形式

1.日常自查。实验室使用人或安全管理责任人应逐一检查实验场所、设备及设施、装置、工艺和材料安全状态情况以及实验人员操作、防护、应急处置、实验室环境卫生等情况。

2.专项检查。各实验中心应结合危险源特性,对化学类、生物类、机械类等各类危险源以及特种设备等开展专项检查。

3.全面检查。各单位实验室分管领导应定期组织开展针对各类危险源和安全隐患的全面检查,形成自查记录,并将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4.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联合或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对全校实验室定期开展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准入实施情况、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应急管理和保障情况、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日常安全管理情况等。

(二)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频次

安全风险等级

日常检查

专项检查

全面检查

监督检查

一级

每日1次

每周1次

每月1次

每季度1次

二级

1次

两周1次

每月1次

每学期1次

三级

1次

两周1次

每季度1次

每学期1次

四级

每周1次

每月1次

每学期1次

每年1次

第五章 监督实施

第十 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实行动态管理当实验室的使用方向、研究内容或设备数量等关键因素发生改变时,实验室应当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将结果及时向所属单位报备,各单位应及时报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风险级别的调整。

第十 归口管理部门对实验室分类分级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年末对使用方向调整的实验室及时核对修正分类分级结果,以便准确地实施安全监管。

第十 学校根据实验室安全定级情况,对高风险等级实验室较多,承担安全管理任务较重的单位,在实验室安全建设投入、实验人员安全培训、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备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和倾斜。

十八 各单位应严格按本办法做好实验室分类及风险评估分级工作,若出现漏评或高风险等级低评等情况,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对未纳入本办法的其他实验室风险源,各单位参照本办法分类定级并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章 附则

十九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标准执行。

二十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1.化学类实验室风险评价参照表

2.生物类实验室风险评价参照表
附表1

化学类实验室风险评价参照表

序号 权重评价指标给分情况
1教学科研研究方向25所从事的实验是否涉及合成放热、压力实验、持续高温加热、制备有毒中间品或产品等危险程度较高的因素。●涉及合成放热实验+5●涉及压力实验+10●涉及持续高温加热实验或有毒中间品或产品+10
2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20实验室是否存有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实验室每月危险废弃物的产量●有剧毒化学品直接定位一级●有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非库房)+10●有易燃易爆化学品(非库房)+5有强腐蚀性化学品(非库房)+5分●每月废弃物产量≤1kg+1分;1kg<产量10kg+3分;>10kg+5(本项加满20分为止
3射线装置15射线装置数量放射性化学品●有射线装置1台,+10分;有射线装置23台,+12分;有射线装置3台以上,+15●有放射性化学品,+15(本项加满15分为止
4钢瓶(非有毒、易燃易爆)10钢瓶种类及数量,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安装情况●钢瓶数量13个,+2分;46个,+3分;7个及以上,+4●有混放容易产生危险的不同种钢瓶+3●实验室有钢瓶,但无气体检测报警装置+3
5压力容器(20MPa以下)10一般压力容器数量,质监局管控的压力容器数量●一般压力容器数量12个,+2分;3个及以上,+4●质监局管控的压力容器数量12个,+4分;3个及以上,+6
6烘箱、马弗炉(10KW以下)10烘箱、马弗炉数量●烘箱、马弗炉数量12台,+5分;35台,+8分;6台及以上,+10
7冰箱10冰箱数量,是否为防爆冰箱或者已改造成符合防爆要求的冰箱,冰箱内是否存放危险化学品●冰箱数量13台,+2分;4台及以上,+3●有冰箱,但不是防爆冰箱,并且没有进行防爆改造,+3●有冰箱,并且存放危险化学品,+4


附表2

生物类实验室风险评价参照表

序号

项目

权重

评分指标

给分情况

1

病原

微生物

25

一类病原微生物

二类病原微生物

三类病原微生物

四类病原微生物

●保存有一、二类病原微生物直接定位一级

●保存有三类病原微生物 +15

●保存有四类病原微生物 +10

2

生物

材料

20

转基因生物

实验动物

传代细胞

细菌质粒等

●存在转基因生物直接定位一级

●其余类型有3种以上 +20

●其余类型有2 +15

●其余类型有1 +10

3

危险

物品

20

易燃物品

易爆物品

有毒物品

危险废弃物等

●有剧毒化学品直接定位一级

●有易制毒化学品(非库房)+10

●有易燃易爆化学品(非库房)+5

●每月废弃物产量(非动物房及动物尸体暂存库)≤1kg+1分;1kg<产量10kg+3分;>10kg+5

4

钢瓶(非有毒、易燃易爆)

10

钢瓶种类及数量,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安装情况

●钢瓶数量13个,+2分;46个,+3分;7个及以上,+4

●有混放容易产生危险的不同种钢瓶+3

●实验室有钢瓶,但无气体检测报警装置+3

5

压力

容器(20MPa以下)

10

一般压力容器数量,质监局管控的压力容器数量

●一般压力容器数量12个,+2分;3个及以上,+4

●质监局管控的压力容器数量12个,+4分;3个及以上,+6

6

特殊仪器设备

15

高压灭菌器、

/高速离心机、

双蒸水器、

烘箱、马弗炉(10KW以下)、

超低温冰箱

●有3件以上+15

●有2+13

●有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