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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9-05 】

关于开展2022年莆田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专业内涵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新一轮审核评估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委托省教学评估中心开展2022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不含停招专业,不含2021年新增的5个专业)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由专业办学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及专业特色共七项评估指标,具体见《莆田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

三、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专业评估工作分专业自评、教务处审核、网络评审、现场评估和反馈整改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2年9月8日-2022年10月8日):专业自评。各专业一是要填写自评表(附件2),二是要搜集整理指标体系(附件1)中数据来源为“调阅专业数据”的相关支撑材料。

第二阶段(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30日):教务处审查。教务处审查各专业支撑材料真实性,提供指标体系中数据来源为“国家数据平台”的支撑材料,并按专业分组。

第三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5日):网络评审。专家线上调阅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审查专业所提供数据。

第四阶段(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30日):现场评估。省评估中心组织专业评估专家进行现场评估,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查、座谈访谈、现场反馈等方式完成评估。(具体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阶段(2022年12月):反馈整改。评估结束后,向各专业反馈专业评估意见,要求各专业提出整改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评估材料以专业为单位整理到同一个文件夹中并压缩发送,文件夹以“专业+2022年专业评估”命名(例:英语专业2022年专业评估),文件夹内材料应包括:

1.专业评估自评表(附件2);

2.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文件夹以观测点命名,如“1.1.1 专业建设目标与定位”,材料文件命名样式为“1.1.1-1……”。二级学院需提供指标体系(附件1)中数据来源为“调阅专业数据”的相关支撑材料

所有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948167662@qq.com,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8日。

 

附件1:莆田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莆田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自评表 

 

教务处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