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由本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同意2024年春季10位同学转专业报名申请,现将10位申请转专业报名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三天,即3月11日至3月13日,凡对上述同学转专业报名资格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报名学生所在学院反映,也可直接向教务处反映。
接待时间: 公示期 8:30—11:40 15:00—17:30
联系电话: 教务处 0594—2689769
莆田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