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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号(莆田学院)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2-12 】

闽教法〔2015〕10号

莆田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莆田学院章程》,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年2月3日省教育厅第2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莆田学院章程》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