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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关于做好“妈祖文化传播人才培养特色班”(第九期)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4-18 】

各二级学院:

为彰显“妈祖文化”办学特色,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我校继续开展“妈祖文化传播人才培养特色班”(下文称“特色班”)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对妈祖文化有较浓厚的兴趣,有立志从事妈祖文化传播工作的热情与使命意识。

(二)全校2023级(限普通四年制、五年制本科)学生。

(三)曾获得年级(或班级)以上单项或综合奖励者优先考虑。

二、培养模式与优惠条件

特色班学习年限1年。主要进行专业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学习。专业必修课共设8门,12个学分,在2024-2025学年开设,课程安排在周四下午进行,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需完成2学分的结业综合训练。

所有修满特色班培养方案要求学分的学生,均可取得莆田学院“妈祖文化传播人才培养特色班”结业证书,并可以申请抵培养方案10学分课程(集中实践性教学计划表中课程除外);每学期成绩优秀者还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课程奖学金”和“妈祖文化专项奖学金”(奖励办法另文规定)。

三、报名与选拔工作流程

(一)2024620日前,各学院将纸质版报名表和汇总表(见附件)交到文化与传播学院(紫霄校区中6楼505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93910559@qq.com。

(二)2023625日前,文化与传播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三)2023625日前,文化与传播学院确定预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妈祖文化传播人才培养特色班”学生名单,并送教务处备案。

 

附件:1.“妈祖文化传播人才培养特色班”报名表

     2.妈祖文化传播人才培养特色班报名学生汇总表

      3.第期“妈祖文化传播人才培养特色班”人才培养方案

 

莆田学院教务处

20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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