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推动2023年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有序开展,提升教学实验室建设水平,保障本科教学质量,经研究,将2023年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底
二、工作安排
(一)申报需求
各单位根据教学实验开展需求及现有实验室条件,结合前期报送的项目情况(附件1,内含两个表格),梳理2023年需要采购的教学仪器设备,项目化进行申报,填写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内含两个表格,请一并报送)。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项目需求的必要性、可行性、紧急程度综合考虑进行排序。
项目的组成应尽量整合,按照实验室或者专业发展的需要进行项目划分。
时间安排:2022年10月14日前
(二)前期材料准备
各单位在申报项目的同时,要考虑项目的必要性,分项目填写《莆田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需求论证表》(附件3)并提交教务处。
时间安排:2022年10月14日前
(三)立项论证
教务处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项目情况,组织校外专家根据《莆田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需求论证表》对项目进行论证,综合考虑必要性、可行性、紧急程度对项目是否立项开展研判,对于可立项的项目进行排序。
专家论证排序完成后,将进行公布,并建起项目库。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时间安排:2022年10月21日前
(四)采购材料准备
列入项目库的各个项目根据学校资产采购要求(莆院资〔2022〕2号),做好资产采购各项前期工作。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1日前
(五)开展采购程序
2023年经费下达后,根据经费的实际情况及项目排序优先级,确定2023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明细,各单位即提交各项材料予资产管理处,开展采购程序。
时间安排:预计2023年1-2月(另行通知)
(六)项目的持续推进
项目进入采购程序后,学校将定期进行项目进度跟踪,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要督促推动项目稳步推进。
时间安排:2023年1-11月
(七)验收及经费报销
根据采购程序及时开展验收及后期各项工作,开展经费报销工作。
时间安排:2023年11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上下重视,认真填报。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梳理分析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情况、实验教学需求,合理报送各个采购项目,敦促项目负责人要真实填写论证表,各项目负责人及实验教师要准确分析教学实验需求。
(二)持续推动,定期督促。工作时间跨度长,各单位要抓好从项目申报到立项再到后期采购等全方面工作,积极推动项目的有序开展。
(三)及时沟通,化解问题。加强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等)的工作沟通,及时处理各项问题及疑问,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各二级学院2023年教学实验仪器项目报送情况
附件2:2023年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情况表
附件3:莆田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需求论证表
教务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