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专业委员会关于推选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开展先进工作者推选工作,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经科研处、教务处研究讨论,现将拟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紫霄校区中1-768,电话:0594-2687309)提出。
附件: 莆田学院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专业委员先进工作者拟推选名单.xlsx
教务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