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教务处2019年上半年下拨各项经费情况的通知
教务〔2019〕15号
各学院(部)、工程实训中心:
为缩短经费报销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将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部门的教学实验费、实验室维修费及学生实习费通过预算调整的方式予以下达,详见附件,上述经费限当年度使用,不予结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关经费的管理,引导老师合理、及时使用经费,做好使用登记。
附件:教务处2019年上半年下拨各项经费情况
教务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