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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教学业绩贡献、责任津贴奖励的公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6-03 】

本校各单位:

根据《莆田学院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莆院人〔201320号)的业绩贡献津贴标准、责任津贴标准(教学业绩奖励部分),经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将2015年度教学业绩贡献、责任津贴进行公示(见附件12),公示期为(64-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综合科反馈(地址:学术中心611室,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2821263

附件1:莆田学院2015年业绩津贴汇总表(符合).xls

附件2:莆田学院2015年责任津贴汇总表(符合).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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