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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创意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行动计划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5-06 】

莆田学院创意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行动计划

2019-2021

为落实《莆田学院内涵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培养适应新时代、有创意创新创业(以下简称“三创”)能力的应用型本科人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三创”教育的指导原则

在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思想的引领下,把“三创”教育作为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推行“三创”教育“一体化协同、二阶施教、三个结合、四年不断”的1234原则。

一体化协同:协同校内外力量进行“三创”教育。不仅要推进学生、教师、校友的一体化协同,还要推进二级学院、教务处、团委、学生工作处、宣传部、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的一体化协同,更要推进学校与其他高校、政府、企业行业的一体化协同。

二阶施教:“三创”教育总体分为二个阶段,“一阶”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他们的“三创”思维和精神,“二阶”面向有创业兴趣和创业潜能的学生,在第一阶段培养到位的基础上,培养他们的创业能力。

三个结合:要将“三创”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

四年不断:对学生的“三创”教育四年不断线,即要将“三创”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的创意思维、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三创”教育改革的总体目标

   2019年起加大力度推进创意创新创业教育改革。2020年,“三创”教育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三创”教育常态化,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三创”教育管理机制,“三创”教育成效初步显现;到2021年,“三创”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拥有可推广的“三创”教学成果,学生的“三创”能力明显提升,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三、“三创”教育改革任务措施

(一)强化“三创”教育理念

1.充分认识“三创”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制作关于“三创”教育的政策文件汇编分发给全体师生学习。组织引导“三创”教育思想大讨论,带动全校教职工积极进行“三创”教育改革理论研究,每年形成“三创”教育改革论文集1册。

(牵头单位:“三创”学院,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2.帮助学生了解国家和地方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 每年通过会议、宣传栏等方式宣传“三创”教育工作,强化学生“三创”意识。每年,会议宣传至少16场次,宣传栏宣传至少16处次。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二)推进“三创”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3.建立“三创”教育专职教师队伍,各学院都要有专职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积极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

(责任单位:人事处、各二级学院)

4.依托教师发展中心,积极开展教师“三创”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将教师“三创”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到2021年,培训校内“三创”教师60名,并能接纳其他高校相关教师培训,“三创”专职教师每2年至少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

(责任单位:人事处、各二级学院)

5.完善“三创”导师库(校外导师占比不低于70%,实行“三年一聘”制度,并制定相应管理规范;与创新创业导师所在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建立“莆田学院-××企业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推动校内外导师合作开展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教法改革、课题研究、实践指导,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导师队伍;校内导师工作量计入教学工作量。

(牵头单位:教务处、人事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三)加强“三创”教育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

6.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打造具有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的“三创”教育金课。把就业指导与创业两门基础课列为公共必修课,“三创”类实践课程列入专业必修课,每个专业都要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类选修课;专业课程要明确“三创”要求,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三创”课程群,做到“三创”课程内容四年全覆盖,每个专业至少有3门专业课明显体现“三创”特征。

(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7.为获得互联网+校赛以上奖励和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每生制定一份“三创”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包括学生“三创”课程成绩、承担“三创”项目情况、“三创”奖励情况、贷款情况、诚信资质等情况的大学生“三创”档案。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8.自主建设3门以上创新创业教育慕课、视频公开课、微课等在线开放课程,选课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教学效果良好;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9.组织编写“三创”教育教材1-2部,建立“三创”教育案例库1个。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三创”学院)

(四)改革“三创”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

10.专业课程中的“三创”课程要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互动式、翻转课堂等教学方式。

11.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探索实施非标准答案考试。

12.探索毕业综合训练和学生创业相结合的教学改革,允许学生用创业成果申请毕业综合训练答辩。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五)实施学籍管理制度改革

13.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籍25年休学开展创新创业。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或调整学业进程。

(责任单位:教务处)

14.探索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学科及科技竞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予以量化评价并转换成相应学分。

(责任单位:教务处)

(六)建设“三创”教育实践平台

15.建设创业基地、创客中心、创客天地、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创业大本营等众创空间。

(责任单位:团委、各二级学院)

16.建设校内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用好校内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建设好、利用好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莆田)。规划整合和拓展园区主体空间,完善园区功能区建设,规范园区管理,完成项目团队入住,充分发挥园区功能效益,对接好地方政府和学校出台的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完善"一站式"配套服务,形成创意、创新、创业教育链条,构建实训基地一创新创业园的进阶式实践平台。

(牵头单位:“三创”学院,责任单位:教务处、团委、学生工作处、基建处、后勤处)

17.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等基本覆盖相关专业学生,校内实验实训场所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各学院要逐步设立“三创实践中心”,结合专业教学工作,开展学生课外创新科技活动,如创意设计、学科技能竞赛、创新训练项目、参与科学研究等。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七)做好协同“三创”教育改革

18.在现有产业学院基础上,继续打破专业分割壁垒,引导师生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简称“四新”)理念下跨界交叉融合寻找“三创”教育突破口,组织一批新学科理念下进行“三创”教育的教改课题立项。

(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19.每年实现5个教师科研成果与“三创”项目对接,鼓励教师利用专利优势指导学生进行“三创”项目实践。

牵头单位:科研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20.每年主动推荐5个校友项目、地方产业资源给二级学院,探索校友创业项目、地方产业项目与校内“三创”项目的对接。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21.积极引导和支持毕业生通过新型业态实现多元化创业,毕业生创业率达到3%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

(八)组织参加和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及活动

22.支持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比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个数与在校生数的比例达到12%,“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省级获奖数达到4个。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参加国际、国家各类大赛。积极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年25项左右。

(牵头单位:“三创”学院,责任单位:团委、各二级学院)

23.2019年起举办以行业、产业、新技术、新需求为主题的“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每个二级学院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符合学科专业特点的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和创业竞赛,支持二级学院间联合举办跨学科专业的专项竞赛。

(牵头单位:“三创”学院,责任单位:教务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24.利用校内公共会议室、学生活动室及各学院创业培训平台等,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业讲座、培训、创业沙龙等活动,提高学生创业能力。创业讲座、培训、创业沙龙等活动场次每年达到50场以上。

(责任单位:团委、各二级学院团委)

(九)营造“三创”文化氛围

25.每学年至少制作1次学校层面的“三创”宣传专栏,宣传创新创业典型先进事迹,设置团队简介、导师简介、政策宣传、项目成果推介等版块,努力营造校内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每学年在校报上至少设置1期“三创”专栏,宣传“三创”典型,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的引领作用。在校园内显著位置设置1处创意涂鸦墙,内容每月更新一次。各学院在包干的宿舍、教室、园区走廊等区域展示国家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倡导的创新创业口号,名人名言和励志奋斗类标语。

(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工艺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

(十)重视“三创”教育成果展示

26.建好“三创”展厅,每周开放1次,随时接受预约。各二级学院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参观1次。各二级学院每学期组织1次本学院“三创”成果展。

(牵头单位:“三创”学院,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十一)进行“三创”交流与信息服务

27.积极成立“三创”类学生社团或创业俱乐部。建立1个大学生“三创”网上服务信息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并做好“三创”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

(责任单位:团委、各二级学院)

28.每年举办1次面向校内外的“三创”项目金点子征集活动。征集校内外管理中的问题,筛选汇总可承接解决的以科技型、智慧型为主的项目清单,供师生参考。

(责任单位:团委)

(十二)设立“三创”教育专项资金

29.学校每年安排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校内创新创业场所修缮与改造,添置创新创业配套设施、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活动、培训、校外专家指导、参加赛事、日常运行等事务。

(责任单位:财务处)

30.学校设立创业基金,用于扶持在校学生创新创业,重点为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园的创新创业团队提供资金支持、创业培训等,以提高学生创新创业成功率。发放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奖励金。

(责任单位:财务处)

(十三)健全“三创”教育激励机制

31.针对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设立“三创”奖学金并制定奖励办法。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

32.提高创新创业类赛事获奖的学生奖励金额。

(责任单位:“三创”学院)

33.对指导学生项目参加创新创业赛事获奖的教师,学校从工作量计算、绩效津贴等方面给予奖励并在职称评聘方面给予优待。对取得职业规划师、创业指导师、创业咨询师等相关证书的教师纳入“三创”导师库,给予一次性绩效奖励,并优先扶持其指导的创新创业项目。

(责任单位:人事处)

(十四)建立“三创”教改成果汇编制度

34.确定“三创”教改成果汇编目录与内容范围,每年1月和7月及时收集“三创”教改成果。每年1月和7月,各责任单位要向“三创”学院报送支持“三创”教改的工作总结;各二级学院要向“三创”学院报送包括1份工作总结、至少2件“三创”教育工作典型案例和证明材料在内的“三创”教改成果,用于制作学校层面的成果汇编。

(牵头单位:“三创”学院,责任单位:团委、学生工作处、科研处、各二级学院)

(十五)“三创”教育纳入年度考评体系

35.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人才培养质量年度考评指标体系。(责任单位:评估办)

36.将毕业生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就业工作年度考评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

(十六)完善“三创”教育工作督查制度

37.教学活动期间落实“三创”教育改革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督查制度,每年4月底、6月底、10月底、12月底办公室应发出《莆田学院“三创”教育改革行动计划督查单》给前款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进行督查。

(责任单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