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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多媒体教学管理规定(修订)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4-20 】

莆田学院多媒体教学管理规定(修订)

莆院教[2008]16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多媒体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加强多媒体教学管理,促进多媒体授课规范化,提高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多媒体教学是指利用计算机等技术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以多种媒体信息作用于学生,形成合理的教学过程,达到最优化教学效果的一种教学手段。

第三条  广大教师要积极学习和掌握多媒体教学手段,积累和建立多媒体课程资料库。

第二章  多媒体课件制作要求

第四条  多媒体课件是指教师或多媒体制作人员,根据脚本设计的内容,应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动画等信息而形成的一套适合于教学、包含有多种媒体信息的辅助教学软件。根据课件运行的途径,多媒体课件可分为单机版和网络版。运用WORD文稿、PDF文稿授课不属于应用多媒体授课。

第五条  多媒体课件至少应具有以下功能之一:

(一)助教功能。体现课程特点和内在规律,突破原有教学模式的全新助教功能,帮助教师讲授一门完整的课程;

(二)助学功能。激发学生学习激情,发挥学生内在潜能,学生能够利用它系统地(或有选择地)在网络上(或在单机上)自学一门课程。

(三)测试功能。在学生学习完部分或全部课程内容后能够进行自我测试,检验学习效果。

第六条  多媒体课件制作的基本要求:

(一)课件授课主要用于表述教学内容中的复杂结构、运动过程、工作原理、工艺流程等问题,或展示辅助课堂教学内容的图片、表格、影视资料和历史画面等,文字应提纲挈领式。

(二)课件内容要科学、准确,逻辑严密,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三)课件页面帧数要恰当,每帧所用颜色不宜过多,各章节前景色和背景色尽量选取黑白色,要特别注意显示的清晰度,保证视觉效果。

(四)文字应简练、规范,字号要适当,图形、图像清晰,重点、难点处要突出标明,宜动态显示的尽量动态显示,保证视觉效果,保证教室后排座位的学生能看清。

(五)课堂容量应适合学生的接受程度,避免大容量的灌输。

(六)要有导航和互动功能,以便教师灵活驾驭教学内容,师生互动开展教学活动。

第三章  多媒体教学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  教师在课前要精心备课,设计好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授课前,要熟悉多媒体教室的设备、所装软件、操作方法;上课时,应携带纸质教案和课件,提前进入教室,检查调试设备,保证多媒体课件正常运行。一旦出现停电、设备故障等情况,不能终止上课。如随意调停课,将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教师在讲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多媒体技术的优势,突出教学重点,化解教学难点;要使学生能实现听、看、想的统一,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并让学生有思考和适当的做笔记时间。教师不得过分依赖课件,应将屏幕显示和适当板书结合起来授课。课堂播放光盘、视频的时间不得超过整节课的50%。

第九条  禁止教师坐在电脑前讲课,否则该节课视为不合格。有条件的最好使用电子笔引导学生视线,集中学生注意力,避免面对电脑显示器“照屏宣科”、“只见屏幕不见教师”的现象;要注重师生互动交流,增强授课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第十条  为了保证学生在课堂上集中注意力听课,便于课后复习和自学,巩固和扩展课堂讲授内容,阅读参考文献和资料,任课教师应允许学生下载、拷贝教师制作的多媒体课件。

第四章  多媒体教学的管理

第十一条  院系应加强对多媒体教学的日常检查,对学生意见大、效果差的多媒体教学,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改进,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其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第十二条  教务处要负责对多媒体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对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以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效果。广大师生要严格遵守《莆田学院多媒体电教室使用管理制度》,爱护多媒体教学设施,保证多媒体教学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