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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办事指南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9-24 】

1.如何办理学籍证明手续?

在校学生需办理学籍证明的,应先到所在二级学院说明原因,由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查核信息,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需要教务处证明的,持学院证明到教务处办理。

职能部门:教务处电话:2679019

2.如何办理缓考手续?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时,应在考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缓考申请(因病者须附上学校医务室或县以上医院病假证明),经辅导员核实签字,课任教师签字同意后,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缓考。因急病来不及事先提出申请者,必须在考前报告学院秘书,并在本门课程考期的次日内凭病假证明补办申请缓考手续,逾期不办者,作旷考处理。

职能部门:教务处电话:2689769

3.如何办理体育课转修体育保健手续?

学生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不能上体育课的,应填写《莆田学院公共体育课转修体育保健课申请表》,经校医务室证明,辅导员核实签字,课任教师签字同意后,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办理转修手续。

职能部门:教务处电话:2689769

体育系电话:2696451

4.如何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要休学,应提出申请,填写《莆田学院休学申请表》,因病休学的,须附校医务室证明,经辅导员核实,财务处签注意见,报二级学院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

职能部门:教务处电话:2689769

5.如何办理复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应在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件(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由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并经医院复查合格),并填写《莆田学院复学申请表》填写,经辅导员核实,财务处签注意见,报二级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学。

职能部门:教务处电话:2689769

6.如何办理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遗失不能补办只能重新办理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证明书每月最后一周周四统一办理。办理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根据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1)两寸蓝底照片二张

  (2)与蓝底照片相同的电子版一份

3)填写莆田学院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地点:教务处)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能部门:教务处电话:2689769

学生若为2001年以前毕业的,还需要提交“新生录取花名册”(校档案室复印)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