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 田 学 院 科 研 处
科研〔2021〕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文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1〕6号】的要求,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开始组织申报。请二级单位认真组织申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的申报注意事项
1. 项目类型:
(1)我校能作为第一单位进行项目申报的项目类型:对外合作(一般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和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我校可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的4个类别:高校联合资助的面上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
(2)我校不能以第一单位进行申报的其他项目类型,鼓励教师作为合作者与外单位联合申报。
2. 申报条件: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详见《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附件1),请各位老师在查看通知时注意申报条件的限制。
3. 系统账号:新增申报人员申报账号由学院科研秘书分配,专家人员账号由新增人员进入省科技计划系统申请。已有专家人员账号需信息更改的,请提前到省科技管理系统进行专家人员信息更新。
二、申报单位
1. 预申报:由于各类型项目都是限数申报(限额情况见附件2),为及时了解项目申报情况,请各学院统计本学院拟申报项目,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3月30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 伦理审核:需要进行医学伦理审核的项目,由科研秘书在4月5日前汇总提交,需提交项目申请书草稿(一式3份)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伦理审查,发邮箱)。
3. 网上申报时间:各单位务必在“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截止时间:4月15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 提交纸质材料: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草稿(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项目简明表”汇总后于4月20日提交到科研处,同时将申报项目简明表发送科研处邮箱。
5. 限项申报:因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项申报,科研处将会根据各类项目申报的具体情况对超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
6. 项目结项:若存在到期未结项,将影响所在学院无法申报。
三、科研诚信
项目申请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的相关规定,确保项目申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一题多报,重复申报,拟申报的项目不能是已经申报或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申请单位强化学术诚信考核,严格实施师德“一票否决”。
联系人:科研处 苏婧 陈萍,电话:2685279。
附件:
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 2021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额
3. 2021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简明表
科研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