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莆田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18 点击数:

 

莆 田 学 院 科 研 处

 

科研〔2021〕 号

 

 

关于组织申2021莆田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2021年莆田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单位根据《莆田市科学技术局发布2021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和奖励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告》(莆市科[2021]21号,见附件1)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要求

1.莆田市科技局安排100万经费,由我校自主立项,根据申报代码及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我校教师可以申报以下三个类别:

(1)技术开发与应用类别:资助经费为8-20 万元/项;

(2)小微企业创新与人才类别:资助经费为5-10 万元/项(简称人才项目);

(3)公益性类别:资助经费为5-10 万元/项。

2. 学校优先支持人才项目,请申报人认真阅读指南中关于人才项目的具体要求。

3.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 日,原则上结束时间不超过 2024 年 5 月 31 日。

4.所有申报的项目应结合莆田市343重点产业领域(即鞋服、工艺美术、食品3个传统支柱产业;新型功能材料、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生命健康3个未来产业),并与莆田的龙头、优势企业联合,吸纳企业的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联合攻关,共同研发,联名出成果

5.所有申报的项目应提供与莆田的龙头、优势企业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分工及其知识产权权属等。

6.项目经费不外拨。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硕士学位(35 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2. 负责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主持过(含在研)市科技局项目;

2)以往有强制中止各类各级项目的;

3)在项目结束时年龄超过60周岁。

 3. 根据科技局文件,项目承担单位(我校项目承担单位指二级学院下设的系部或教研室等机构),若有到期未结题的项目或近三年有项目被强制中止的,均不能申报本批项目。

特别注意,二级学院要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办理结题手续。从2022年起,项目承担单位二级学院进行管理,若有到期未结题的项目或近三年有项目被强制中止的,则该二级学院不能申报本批项目。

4.项目申请人应遵守学术诚信的相关规定,确保项目申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一题多报,重复申报,拟申报的项目不能是已经申报(目前还处在评审期内)、或已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凡出现学术诚信问题,将予以严查。

三、申报与立项程序

1.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指南,填报申请书(见附件2)。

2. 各二级学院应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并按评审结果进行排序,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择优推荐。

3.各二级学院于4月15日前向科研处计划科报送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和申请书一式1份。电子材料(PDF版)发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4. 学校将组织专家审核,择优立项10-15项,并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上报。

5. 联系人:苏婧、陈萍,邮箱:ptukyc@163.com

 

附件:

1.莆田市科学技术局发布2021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和奖励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告

2.项目申请书

3.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3月15

莆田学院科研处                       2021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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