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 田 学 院 教 务 处
教务〔2023〕21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为定期总结研究成果,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根据《莆田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莆院教〔2022〕43号)要求,现将2023年校级教改结题工作要求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1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详见附件1;
2.往年未按期结题的项目须参与本轮结题,否则将给予撤销。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同类项目,同时减少所在单位下一轮相关项目申报的分配数额。
二、结题验收要求
1.完成研究计划。
2.可以是论文、专著、教材、教学案例、教学质量成果(需正式发表、立项)的一种,内容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
3.论文成果需注明莆田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发表或出版时间应在项目立项年度之后(含立项年度)。无标注“项目资助号”及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均不能作为验收材料。
三、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莆田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同时附上教改论文全文等证明材料;项目需延期的填写《莆田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校级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并按负责人所在学院要求提交。
2.二级学院自行组织3位高级职称教师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先进行PPT汇报,评委聆听并查阅结题报告书、证明材料后,对项目完成质量进行评价,最后填写好结题验收记录表(附件4)。二级学院根据3位验收人的验收情况给出结题验收最终结论(2个及以上验收人同意通过的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填写好结题报告书中的第六部分“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意见”并盖章签字。
3.二级学院填写《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与延期汇总表》(附件5)并签字盖章,于5月8日前将其扫描版和word版发到455101399@qq.com.
4.6月前,教务处对2023年校级教改结题情况发文。
四、其他要求
1.二级学院要做好申报、验收过程材料的存档。要建立独立文件夹,保存好项目负责人的结题申报电子材料;要将项目申报、验收过程等纸质材料装进档案袋并保管好。
2.二级学院将项目负责人的结题申报电子材料打包后发送至455101399@qq.com备份。
(联系人:林建胡,2681739)
教务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