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学院工艺美术学院家具实训中心改造项目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莆田学院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莆田学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筑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学院;
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58.84m2㎡,一层,层高3.9米;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或装饰工程三级或三级以上,加盖公章);
(2)开户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5000 元,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缴纳方式.并于开标前现场缴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9月18日15时30分至9月25日15时30分(节假日除外);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 9 月 25 日 15 时 30 分在莆田学院李文正国际学术交流中心501进行现场投标并开标。开标时间,未到达招标现场的投标方,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学院官网发布招标公告。
9.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为约25万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约为 21.25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 15 %。
10.工程预算价的编制
1.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消耗量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 FJYD-311-2017)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2017年9月11日以前);
2 、费用定额:《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截止2017年9月11日以前);其中,暂列金额:无;工程排污费:不计。
3、人材机价格:(1)人工单价,按人工费基价单价。(2)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按照《2017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执行建机一体化单价。(3)材料价格:莆田2017年7月份材料价格、定额基期价格。
4、取费标准
5、风险费率:无;
6、缩短工程措施费:无;
7、优良工程增加费:无,合格工程;
8、总承包管理费率:无;
9、价格调节基金费率:无;
10、税率:按11%;
11、考虑的施工方法与措施
12、土方工程:机械挖土方按总挖方量的95%计算,人工挖土方按总挖土方量的5%计算,土方外运按3KM计取。
13、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扣件式钢管支撑胶合板模板;
14、脚手架:内墙脚手架按定额砌筑脚手架(里脚手架) 计取;
15、施工排水、降水:未考虑;
16、垂直运输:高度超过3.6米的材料垂直运输按人工搬运计取;
17、大型机械设备基础:无
18、大型机械设备检测:无;
19、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无;
20、基坑支护工程拆除:未考虑;
21、非夜间施工照明:无;
22、二次搬运:无;
23、其他特殊措施:未考虑。
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1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公告、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2017年 9 月 25 日15:30前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2 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3 经招标人核实确认,工程预算价中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对于工程预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以修正。经修正后的工程预算价作为招标答疑内容的组成部分一并公布。
4 招标人将在2017 年 9 月 25 日15:30日前,在莆田学院官网发布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学院 ;
地 址:莆田学院 ,邮编: / ;
电 话: 13799601999 ,传真: / ;
联系人: 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筑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新日财富广场,邮编:351100;
电 话: 0594-2677112 ,传真: / ;
联系人: 陈先生 。
附件1:莆田学院工艺美术学院家具实训中心改造项目.docx
附件2:莆田学院工艺美术学院家具实训中心改造项目工 程 量 清 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