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财购函〔2017〕8号《关于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部署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我校拟从我市政府代理机构库中择优选择10家作为本单位“随机选择”的入围代理机构,作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可选择的代理机构,经研究决定实行公开选择入围采购代理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学院政府采购项目(自新版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正常启用开始,有效期两年)
二、代理内容:代理采购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编制、送审备案采购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三、代理费用: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含代理费、专家评标费、场地使用费、交通费及评标期间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四、报名条件:
1、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上系统已注册备案,并符合我市有关政府采购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
2、2017年1月1日至今,无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有不良行为记录。
3、招标代理机构(含外地在莆田注册的分公司)须在本市工商登记注册成立满二年以上(截止2017年4月23日),且近二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代理过莆田学院政府采购项目。须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含外地在莆田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间以及与莆田学院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等佐证材料。
五、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须经年检且年检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非本市招标代理单位还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须经年检且年检有效期内)(副本)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司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复印件未加盖公司公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造假行为的,将取消抽取资格,已抽中资格的取消入围资格,并根据抽签号顺位递补下一家代理机构入围。
六、材料递交时间: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于2017年4月24日10时前到莆田学院李文正学术交流中心704递交相关资料,。
七、选择办法:资格审查小组对采购代理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合格的代理机构中,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签号分别为1,2,3…,n(n为审查合格的代理机构数)中,抽中序号在1-10的代理机构入围采购代理单位,若抽中序号1-10的代理机构中,出现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入围资格的,或无法胜任莆田学院项目代理任务而自动放弃的,根据抽签号顺位递补下一家代理机构入围。资格审查小组由莆田学院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人员参加。
八、注意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完成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备案,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无故拖延引起采购单位无法及时采购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围代理资格。2、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投标,否则,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围代理资格。
九、公示时间: 2017 年4月21日至4月24日。
十、抽签地点:莆田学院李文正学术交流中心704。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 0594-2690383
资产设备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