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毕业班校级特别奖学金拟表彰情况的公示
根据《莆田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学校组织完成了2021届毕业班2020-2021学年校级特别奖学金的申报、审核和评选工作。
现将拟表彰情况予以公示。(其中:优秀毕业生、入选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毕业生,待有关部门审核后直接列入校级特别奖表彰。)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如有异议,请务必于6月4日下午下班前致电或携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生处学生发展教育科反映(地址:新校区中1-724,联系电话:18059560669)。公示无异议的,将提交校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
此外,公示期间新增、删除和修改项目,将在公示正文和附件中标注,敬请留意。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