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经校外专家实地评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真评议审核,我校物联网工程、音乐表演、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专业已具备申报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基本条件,现给予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3月23日至3月27日,凡对上述公示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接待时间:公示期 8:00—11:40 14:30—17:30
联系电话:教务处 0594—2639258
莆田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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