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附属小学: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莆田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杰出人民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莆教(2019)39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先进集体1个,杰出人民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各1人。
二、推荐条件
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附属小学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推荐个人时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的先进个人事迹要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请推荐单位(个人),按类型填报相应《汇总表》,相关表格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019年8月1日前报送人事处,汇总表电子版发至573308770@qq.com 。
四、申报材料
请经学校研究确定推荐的人选,于8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材料电子版发至573308770@qq.com。
1.《推荐审批表》一式3份,推荐候选单位(个人)按类型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2。
2. 候选单位(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经学院审核把关)1份。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
3. 候选单位(个人)佐证材料复印件(所在单位验证盖章)1份。
联系人:郑腾鹰 联系电话:2657730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9年7月29日
附件1:关于评选表彰莆田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杰出人民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doc
附件2:莆田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相关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