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为迎接9月中旬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评,学校要求各单位须在2017年9月11日前对各自行政办公室区域内外、教室、实验室、各部门卫生包干区、宿舍、食堂以及校内各公共场所进行卫生大扫除,要求无灰尘、无蜘蛛网、无乱张贴、无乱拉电线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后勤处
2017年9月8日
上一篇: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周四教学检查情况通报
下一篇:关于莆田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方案和拟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