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潜在供应商:环生学院超声波提取仪等实验室设备一批,(原公示编号:2014年第16号)公示期间收到修改建议一份、疑问函一份。现答复如下:
一、“修改建议”、“质疑函”内容,由我校方案报送单位(环生学院)进行答复。具体答复内容以及修改后的方案附后。
二、本项目将报送莆田市相关部门进行公开招标,如各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尚有疑问,可根据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质疑。欢迎各潜在供应商踊跃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附件1:关于2014年第16号文件质疑的回复
附件2:环生学院实验室设备新方案
莆田学院资产设备处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