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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4-12-16

各学院: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5年1月16日前所有课程授课结束,2015年1月19日-1月30日为各门课程复习考试时间。

2、全校本、专科公共课考试时间见附表,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各学院在上述规定的考试周内安排。

3、请各学院务必在12月28日前完成“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的排考,12月31日考试信息查询端向全校师生开放,若采用非笔试形式的课程,请单独用excel表格报送。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可采用笔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二、考室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采用“莆田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安排考试,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所属各班各课程的考试时间及地点,原则上各学院在包干教室中安排。每间考室须安排2位监考教师.

三、考试管理

1、考试管理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莆田学院关于严格考试管理工作的规定》(莆院教〔2012〕68号)及《莆田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各学院要召开监考教师大会和学生大会,进行考风考纪宣传,以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巡视,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2、各学院、各课任教师考前要做好考生资格审查,本学期内缺课超过该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者或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次数达二分之一者均不得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直接按重修处理。

3、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考前须接受监考教师查验证件。未携带证件且无法证明身份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监考老师要严格清理考场,做到发试卷前考生座位上、抽屉内没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

5监考教师须提前二十分钟到考室接卷并安排考生座位。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认真清点试卷的份数与考试人数是否相符并及时把试卷及考场学生签名名单送到课程所在学院。试卷移交时,接收人要当面认真清点试卷是否与考场实考人数相符,无误后在考场报告单上签上接收人姓名。

四、试卷评阅及学生成绩评定、录入及报送

1、试卷评阅

考试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阅卷,统一组织命题的试卷,一律由学院组织,教师根据分工,流水作业,集体阅卷登分。试卷的批阅按学校统一要求执行。

2、学生成绩的评定

学生成绩表中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请按《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执行,各学院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3、成绩的录入

本学期成绩录入仍然采用“莆田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系统的网址为:http://172.16.8.201/,各系秘书要提前对本系新老师网上成绩录入进行操作指导。成绩录入完后要先点击保存,待检查无误后再点击提交,一旦提交成绩将无法修改,若有误确实需要修改须填报成绩更正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更正(成绩更正登记表请到教务处下载中心学籍科网页下载)。

4、成绩报送

考试结束后,务必于3天内将成绩录入“莆田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并从系统中直接打印各班成绩单和试卷分析表(各种考核方式均应填写分析表),经学院领导审阅签字后,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一份装入试卷袋内,另一份任课教师自留。安排在2015年1月30日考试的课程须在2月3日下午把考试成绩录入完成,3日下午下班后成绩录入系统管理端将自动关闭,任何课程的成绩将无法录入。逾期未交或没有录入成绩的将给予全校通报。2月2日前学院秘书要根据本学期的课程表认真核对系统里各班成绩录入情况,若有发现未录入的课程要及时通知任课教师。

五、试卷分析与归档

1、担任本科课程的教师要认真做好试卷质量分析,试卷分析表一式三份,一份装试卷袋,一份交院教学秘书,另一份任课教师自留。

2、考试结束后,应抓紧时间阅卷,务必于2月3日前将试卷交院办保存,承担外系课程的教师,批阅后的试卷要按班级装入档案袋,袋内要附上成绩单、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各一份。各类公共课的试卷先放在课任教师所在学院,待下学期开学初校专家组对期末试卷专项检查完后再送到学生所在学院保存。

附件:全校本、专科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莆田学院教务处

2014年12月15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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