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5年6月26日前所有课程授课结束,2015年6月29日-7月10日为各门课程复习考试时间。
2、全校本、专科公共课考试时间见附件1,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各学院在上述规定的考试周内自行安排。
3、请各学院务必在6月18日前完成“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的排考,6月19日考试信息查询端向全校师生开放,若采用非笔试形式的课程,请单独用excel表格报送。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可采用笔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二、考室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采用“莆田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安排考试,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所属各班各课程的考试时间及地点,原则上各学院在包干教室中安排。每间考室须安排2位监考教师.
三、考试管理
1、考试管理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莆院教〔2014〕120号)及《莆田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各学院要召开监考教师大会和学生大会,进行考风考纪宣传,以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巡视,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2、公共课试卷接交卷地点安排:文正楼考室接交卷地点在文正楼一楼大厅,雄馨楼接交卷地点在雄馨楼一楼,金荣楼考室接交卷地点在金荣楼三楼大厅,北区接交卷地点在北教一楼,南区接交卷地点在南教二楼,仙游校区接交卷地点在仙游校区2号楼2层走廊;
3、期末考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任课教师应承担本门课程监考任务。公共课如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思政课程等的监考安排,每栋楼可安排二位任课老师负责送卷,其他任课老师由所在学院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把相关名单分配给二级学院安排监考任务。
四、试卷评阅及学生成绩评定、录入及报送
1、试卷评阅
考试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阅卷,统一组织命题的试卷,一律由学院组织,教师根据分工,流水作业,集体阅卷登分。试卷的批阅按学校统一要求执行。
2、学生成绩的评定
学生成绩表中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请按《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执行,各学院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3、成绩的录入
本学期成绩录入仍然采用“莆田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系统的网址为:http://172.16.8.201/,各系秘书要提前对本系新老师网上成绩录入进行操作指导。
4、成绩报送
考试结束后,务必于3天内将成绩录入“莆田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并从系统中直接打印各班成绩单和试卷分析表(各种考核方式均应填写分析表),经学院领导审阅签字后,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一份装入试卷袋内,另一份任课教师自留。安排在7月10日考试的课程须在7月13日下午18::00前把考试成绩录入完成,18::00后成绩录入系统管理端将自动关闭。逾期未交或没有录入成绩的将给予全校通报。7月12日前学院秘书要根据本学期的课程表核对系统里各班成绩录入情况,若有发现未录入的课程,要及时通知任课教师。
五、试卷分析与归档
考试结束后,应抓紧时间阅卷,务必于7月13日前将试卷交院办保存。具体事宜参照《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附件1:全校本、专科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2: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附件3:莆田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莆田学院教务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