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科研处)文件
科研〔2015〕60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福建华侨史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关于申报2015年度福建华侨史专项项目的通知》,省社科规划办受华侨史编纂委员会的委托,将《福建华侨史》编修工程的部分选题列入2015年度福建省社会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即华侨史专项项目。现将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
该项目设重大项目1项,一般项目18项,选题列表及资助信息请见《关于申报2015年度福建华侨史专项项目的通知》(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未获得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等项目负责人允许申报。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一)请项目申请人务必于7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处,申请材料电子版须同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hglk@163.com。
(二)申请材料:《申请书》3份,《论证活页》5份。其中,《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
附件:1.关于申报2015年度福建华侨史专项项目的通知
2.申请书
3.活页
科研处文件.rar
科研处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