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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莆田学院木雕技艺与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的通知
2025-04-18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木雕技艺与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木雕技艺与文化研究的创新发展,促进传统技艺与现代科技的深度融合,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木雕技艺与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结合福建省《2024年推进社科强省建设重点项目和创新行动方案》,突出木雕技艺与文化研究的前瞻性、创新性,推出具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地方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提供理论和创作实践支持。

二、课题性质与资助金额

1. 课题性质:理论研究和创作实践。

2. 资助金额:“理论研究”课题资助额度0.6万元,“创作实践”课题资助额度0.5万元。

3. 立项数量:不超过10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莆田学院校内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

2.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因主观原因被撤销项目或项目成果鉴定未获通过者不能申请。

3. 申报对象为校内在编在岗人员。

4.课题申请人须有较深厚的研究基础或相关领域经验。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人可按《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木雕技艺与文化研究中心”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的课题名称进行申报,也可自拟课题名称。选择《指南》课题名称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

2. 每项课题只能填报一名课题负责人。申请者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此类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此类课题申报。

3. 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切实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 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课题负责人或更改课题名称、成果形式等核心内容。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

5. 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没有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过程管理与结题要求

1. 课题立项后,认定为校内课题,各项管理参照《莆田学院校内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2.2025年度立项课题研究完成时限原则上为1年,研究周期自立项之日起算。遇特殊情况需办理延期手续。

3. 发表论文等成果应标明“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木雕技艺与文化研究中心’课题”字样(英文表述为Research Project of the Fujian Province Higher Education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Research Base, “Wood Carving Techniques and Culture Research Center”),并注明课题名称和立项批准号。未标注或标注不完整者,不能认定为课题研究成果。

4. 理论研究课题:分别提交至少1篇在国内普通本科学报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参见《莆田学院学术期刊级别认定办法》)。发表在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内刊、电子期刊、一号多刊、侨刊乡讯或论文集上的不作为课题研究成果。

5、创作实践课题:分别提交至少1件以莆田历史文化名人、革命年代英雄人物、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和新时期涌现的代表性、典型性人物木雕,能够充分展现莆田文献名邦、海滨邹鲁的地域人文精神和时代气象。

6. 课题结题成果中,课题负责人(理论研究)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不少于1篇;课题负责人(创作实践)为第一作者的木雕作品不少于1件。

6. 成果内容应与课题内容高度相关。

五、申报时间与注意事项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6月15日之前将《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件:3805820849@qq.com,纸质版报送至紫霄校区中5-536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88509013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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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木雕技艺与文化研究中心 ”

2025年4月10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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