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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关于物资采购论证及评议标专家库的通知
2015-11-24

本校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物资采购工作,使物资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物资采购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我校拟建物资采购论证及评(议)标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组成

凡我校正式教职员工,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自动入选我校物资采购论证及采购评(议)标专家库,今后各单位需要校内专家论证的采购项目,以及校内采购中个别特殊项目经校领导认定需要专家参与评标的,应从专家库中选取或抽取符合条件的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评议标。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或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者。

二、评审专家的权利

1.论证及评(议)标评审专家在论证或评标活动中,依法对需要评审的贵重物资采购方案或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2.评审专家参加论证或评标活动可以依法取得劳务报酬,劳务报酬由论证或评标活动组织者承担。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评审专家的义务

1、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必须回避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3、对评审过程及相关内容保密;

4、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收受投标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5、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对有关行政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活动予以协助和配合。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组建物资采购论证及采购评(议)标专家库,是我校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招标投标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贵重物资采购与学校采购招投标活动行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对本单位评标专家参加评审活动给予大力支持。

特此通知。

资产设备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 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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