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近期,由于财务处根据市财政文件要求更换银行基本户,导致部分报销业务无法正常进行,现已恢复正常报销,请相互转告!
莆田学院财务处
2015年11月11日
上一篇:关于推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教师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