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2015级107位同学转出申请,现将107位申请转专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4月20日至4月26日,凡对上述同学转专业报名资格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转专业报名学生所在学院反映,也可直接向教务处反映。
接待时间:公示期8:00—11:40 14:30—17:30
联系电话:教务处学籍科0594-2639938
附件:2015级申请转专业名单汇总表
莆田学院教务处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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