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本人必须在所持的《户口迁移证》左上角,用黑色水笔注明父母亲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本人身高。填写时字迹清楚、端正。
二、各班做好户口迁入人数统计,并派班长到保卫处综合科一楼领取《集体户口登记表》,按规定要求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清楚、端正,并认真校对后,于9月30日前统一交到保卫处综合科,逾期自行办理。
三、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新生,不要填写《集体户口登记表》。
四、根据龙桥派出所通知要求:户口有迁入学校的新生必需更换身份证,需本人到龙桥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身份证照像事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莆田学院保卫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