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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办公室关于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学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6-12-12

本校各单位、各附属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报送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应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对照本单位工作计划,全面总结本单位2016年度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经验、做法和特色,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总结内容应简明扼要、层次分明、文字精炼、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列出重要奖项、重要活动或事项。

二、工作计划应简明扼要,逐条罗列新学期本单位打算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时间安排,不作具体阐述。工作计划要体现工作延续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三、各单位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应以正式文件行文(工作总结发文日期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7年1月7日前报送校办公室秘书科(学术交流中心1111,联系人:许正,电话:2611653,电子文档发送至ptumsk@126.com)。

莆田学院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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