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为加强维修改造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提高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效率,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根据《莆田学院改造、维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请各单位报送2017年8月前需维修改造的项目,填写《2016-2017年第二学期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于2017年1月15日前报送后勤处办公室(学术交流中心512),并将电子版发送到603752424@qq.com,以便汇总上报审批。未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附件:2016-2017年第二学期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
后勤处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