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内楼房命名的规范化管理,为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便利,拟对校内个别教学行政用房进行命名、更名,具体如下:1.中区4号楼(俗称红楼),拟命名为教学行政楼;
2.中区邵逸夫实训楼,拟命名为教学实训楼;
3.中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拟更名为音乐楼。
请广大师生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联系电话:2685313,邮箱:ptudck@126.com。
莆田学院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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