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学院关于评选第四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文件通知,经2016年12月2日校外7位专家评审,2017年4月13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第四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及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办公地点在学术交流中心608,联系电话:2639258。
附件:莆田学院第四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
教务处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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